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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2016年江苏省选聘951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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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 01:09: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经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6年全省计划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951名。其中:通过“985”高校村官工程选聘259名;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考试选聘482名;面向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选聘210名。
一选聘数量(一)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考试选聘482名
(二)面向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选聘210名
高校毕业生在网上报考选调生职位时,可选择兼报相应省辖市大学生村官志愿,参加选调生笔试面试。省、市选聘办根据各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简章》,按照选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选聘。
二选聘对象和基本条件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
(4)身心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选聘程序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月11日—17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1月11日—18日,各市选聘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月12日,省选聘办统一组织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与素质》,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不指定考试大纲。
5月—6月,省选聘办组织实施面试。
6月—7月,省市选聘办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政策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2.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3.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4.择优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5.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8.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服务,赠阅《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9.大学生村官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工作满两个聘期(6年)后不再续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及有关待遇,鼓励转任当地村干部。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信息公告江苏省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大学生村官网(www.jsdxscg.gov.cn);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
各市选聘简章指定网站。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考人员可在江苏省内选择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三)报名时间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8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9日16∶00。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3月7日-11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六咨询电话省选聘办:025—83391518,83393872;
省选聘办:025—83391518,83393872;
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3;

各市选聘办咨询电话:
南京市025—83638140; 无锡市0510—81820838;
徐州市0516—83732465; 常州市0519—85680636;
苏州市0512—68610202; 南通市0513—83558025;
连云港市0518—85804289;淮安市0517—83605646;
盐城市0515—86661829; 扬州市0514—87866365;
镇江市0511—84424532; 泰州市0523—86839713;
宿迁市0527—84368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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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昂
文章内容来自微信公众号:江苏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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